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和《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赣建字〔2007〕2号)规定,我厅对二级建造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2024年10月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共计4516人次,其中二级建造师4288人次、二级结构工程师13人次、二级造价工程师215人次)。
附件:1.附件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审批汇总表(10月份).xlsx
2.附件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审批汇总表(10月份).xlsx
3.附件3: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批汇总表(10月份).xlsx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