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促进抚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抚州因城施策,从有序去库存、稳步调结构、全力稳市场、聚焦惠民生四个方面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向阳表示,该政策措施采取多套“组合拳”,让更多市民享受政策红利。
其中,推行购房优惠政策。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购买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购房人,可获得受益财政给予1万元/套的购房优惠。实施鼓励生育购房补贴。对按照国家生育政策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三孩的居民家庭,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28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购房面积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按国家政策低限执行贷款利率及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户调整至80万元/户。
另外,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因开发企业原因未能按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的,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发票,可直接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所购房屋所属辖区落户。对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申请补贴的缴清契税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购房补贴、契税补贴、个税补贴,申请补贴的缴清契税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下一步,抚州将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迈出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