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9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8-19 08:50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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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国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建议》(第0194号)收悉。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结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力有序打造红色物业品牌。202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要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我厅迅速落实,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的指导意见》,从夯实行业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主自治的指导、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覆盖、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工作措施,统筹职能部门、社区工作者、在职党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力量,推动建成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美好家园。2023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共建红色物业 共享美好家园”特色选树活动,每年选树一批红色物业优秀县(市、区)和100个红色物业小区,并梳理印发可复制经验清单,营造了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三找”活动,引导不同群体党员主动向党旗汇聚、向社区党组织报到,建立党员干部亮身份机制,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参与社区物业治理,物业“红色引擎”更强激活

二、稳步提升组织力量覆盖范围指导各地统筹职能部门、社区工作者、在职党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力量,全面构建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主管、城市社区党工委统筹推进、社区具体落实的上下联动、一贯到底的物业组织管理架构。不断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联建共建,以“单建+联建”方式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全覆盖。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自治的指导,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对业主代表人选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严格把关,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逐步构建以社区党组组织为核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两翼的党建联建机制。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把物业服务管理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引领作用,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联系服务群众、强化物业管理、传递党的声音重要平台。如,赣州市上犹县出台“红十条”措施,将党员干部在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全县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比例达96.8%。

三、合力健全民主议事协商制度。不断指导各地结合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参与、共同发力“1+3+N”的民主协商制度。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网格员等主动收集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诉求,社区党委定期召开“红色居民议事会”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街道党工委协调解决。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群众自我管理、协商共治的有效模式,推进共商共治、共建共享。健全“街道吹哨 部门报到”机制,鼓励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委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协调解决小区治理难点堵点问题。打造南昌市西湖区"幸福圆桌会"、上栗“屋场贴心会”、南丰“和事佬”、赣州“民情夜话”等一批议事协商品牌,使民主协商成为社区治理的常态形式和有效方法,引导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筑牢群众基础,切实增进了社区和谐。

四、逐步探索新型监管机制。自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制度取消后,物业行业没有准入门槛,行业监管相对薄弱,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2022年12月26日,我厅印发了《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将党建基础情况、守法经营、合同履约、投诉处理、日常检查、业主满意度等一并纳入信用评价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约定退出或擅自停止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扣分。通过以服务质量为导向,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机制,持续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已初步对全省1300余家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倒逼后进企业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2024年3月,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住宅物业服务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对监测点的物业服务市场价格信息定期监测、定期发布,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服务价格时提供参考,完善推动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助推业主更直观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质升级。一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运用,督促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优胜劣汰、差异化管理的原则,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使用管理办法,满足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要求。二是扩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机制的效力,通过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扩大群众知晓范围,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倒逼企业主动积极参与信用评价。三是持续紧盯党建引领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发力,推动各地补短板、强弱项,因地制宜创新破题。继续做好红色物业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全力扩点覆面,推进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