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1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8-19 08:57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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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疏通老旧改小区物业市场化管理“梗阻”的建议》(第0516号)收悉,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结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激发业主自治活力。2020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在部委层面提出“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概念,明确提出“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我省积极落实国家部委工作要求,重点针对如何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补齐物业管理短板进行深入调研,探索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参与物业治理模式的有效路径。按照“应建尽建、联合共建”原则,通过单建、联建、区域建等多种方式,推动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率明显提升。如赣州市会昌县按照“三优先、一把关、一提升”的要求(即优先在退休的科级干部、优秀党员干部、社区网格员中推荐业主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人选资格把关;着重引导党员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着力提升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依法依规把群众信任、组织认可的人选入业主委员会,全县业主委员会中党员占比达57%;宜春市高安市、上饶市德兴市、萍乡市安源区等地通过成立物业行业综合党委,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纳入物业行业综合党委统一管理,实现抓党建与抓业务同频共振。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成立业主委员会7000余个、物业管理委员会近5000个。

二、逐步有序打造红色物业品牌。202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要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我厅迅速落实,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的指导意见》,从夯实行业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主自治的指导、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覆盖、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工作措施,统筹职能部门、社区工作者、在职党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力量,推动建成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美好家园。从2023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共建红色物业 共享美好家园”特色选树活动,每年选树一批红色物业优秀县(市、区)和100个红色物业小区,营造了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并梳理印发可复制经验清单,为“红色物业”过程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创建模板,物业“红色引擎”更强激活。

三、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协商机制。深化落实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大力推动社区党组织定期召集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问题。鼓励属地街道党(工)委明确相应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重大矛盾纠纷,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对街道层面无法解决的物业管理问题,实行“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解决,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情况作为部门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如,九江市永修县在小区红色驿站增设综合执法下沉办公室,打破领域、条块、层级、单位和系统之间的阻隔,推动公安、城管、消防、卫健等治理力量下沉小区一线,实现执法“零距离”。

四、探索新型监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自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制度取消后,物业行业没有准入门槛,行业监管相对薄弱,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2022年12月,我厅印发了《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将党建基础情况、守法经营、合同履约、投诉处理、日常检查、业主满意度等一并纳入信用评价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约定退出或擅自停止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扣分。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市场,今年3月,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住宅物业服务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完善推动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机制,持续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已初步对全省1300余家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后期将在全省公布等级评定结果,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倒逼企业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如,赣州市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赣州市2024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协会等严格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及时开展考核检查,将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不良行为,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五、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侵害业主权益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发挥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作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县级以上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广南昌市西湖区“幸福圆桌会”、上栗“屋场贴心会”等社区议事协商品牌,结合基层治理工作,推行“楼栋(单元)长上门收集、网格员汇总上报、社区党组织协调解决”模式,力促物业管理“微小事”“身边事”不出小区、不出社区。2023年全省物业管理领域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下降11.7%,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针对推进老旧改小区物业市场化管理中的“梗阻”问题,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质升级。一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运用,督促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优胜劣汰、差异化管理的原则,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使用管理办法,满足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要求。二是督促省物业管理协会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收支公示,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物业服务合同双方“质价相符”的理念,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持续紧盯党建引领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发力,推动各地补短板、强弱项,因地制宜创新破题,继续做好红色物业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全力扩点覆面,推进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局面形成。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