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业委会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的建议》(第0517号)收悉,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现结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推动党建引领走深走实。2022年,中组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要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我厅迅速跟进,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的指导意见》,从夯实行业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主自治的指导、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覆盖、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工作措施,统筹职能部门、社区工作者、在职党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志愿者等力量,推动建成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美好家园。
2023年,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红色物业优秀县区和红色物业小区选树活动,共选树15个红色物业优秀县(市、区)和100个红色物业小区,营造了全省物业服务企业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逐步构建以社区党组组织为核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两翼的党建联建机制,夯实红色物业建设基础。
二、聚焦“红色机制”做到落实有力。推行“亮身份”机制,以党建网格化引领物业服务网格化为抓手,大力开展机关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业主党员与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进网格、进楼栋”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亮身份”,精准对接业主需求,积极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实现对业主诉求的快速采集、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力促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积极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网格员等主动收集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诉求,社区党委定期召开多方民主协商议事会予以解决,对社区层面难以解决的,由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组织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协调解决小区治理难点堵点问题,有效推动城管、公安、消防等执法力量和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联动,提高物管执法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同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参与、共同发力的“1+3+N”的民主协商制度。如,上饶市信州区依托“双报到、双服务”工作,将市区两级8200多名在职党员编入微网格,实行“平时+战时”管理模式,“平时”周期性服务社区工作,“战时”第一时间下沉一线,带头参与小区治理。
三、探索自治新模式补齐物业管理短板。2020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在部委层面提出“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概念,明确提出“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我省积极落实国家部委工作要求,于2022年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要求、职责边界等,探索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参与物业治理模式,补齐物业管理短板。2024年对指导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提出物业管理委员会任期一般不超过二年,任期期间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等,推动业主充分自治自管。我省各地进行积极探索,九江、宜春、上饶和吉安等4个城市已将“物业管理委员会”写入地方物业管理条例,从立法层面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合法性和职责边界,业主自治意识明显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成立业主委员会7000余个、物业管理委员会近5000个。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激发业主自治活力,推动住宅物业小区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依照《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研究制定《江西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江西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指导小区业主大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文明、和谐与稳定。二是持续紧盯党建引领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加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继续做好红色物业建设,推进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三是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指导各地完善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和议事机制,推动物业管理委员会切实有效补齐居民小区基层治理中短板,形成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