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西省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1-07 11:18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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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满足我省智慧工地施工计价需求,依据《江西省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DBJ/T 36-072-2023),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厅。

电子邮箱地址:cfzxzb@zjt.jiangxi.gov.cn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6




江西省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

(征求意见稿)

 

满足我省智慧工地施工计价需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依据《关于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赣建城镇〔2022〕65号《江西省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DBJ/T 36-072-2023)结合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智慧工地费用取费标准及适用范围

专业工程

计费基础

费率(%

一星

二星

三星

建筑工程

人工费

0.3~0.9

0.61.1

1.01.6

市政工程

0.20.7

0.450.85

0.71.3

智慧工地费用计费基础为建设项目的人工费。参建各方主体在编制工程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等各类造价文件时,依据智慧工地评价等级,按照表格合理确定相关费用。未达到智慧工地评价等级划分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应计取智慧工地费用。

二、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在10亿元以上的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按工程造价对应比例的人工费分段计算智慧工地费用:10亿元以下(含本数)部分,按对应费率计算智慧工地费用;10亿元以上部分,按建筑工程0.3%、市政工程0.2%的费率计算智慧工地费用。

算例:某建筑工程,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工程总造价15亿元,人工费2.1亿元,智慧工地评价等级为三星,计算智慧工地费用时,在表费率区间内选取1.3%,其智慧工地费用计算方法:(21000×10/15)×1.3%+(21000×5/15)×0.3%=203(万元)。

三、智慧工地费用列项及内容。慧工地费用列入《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年版)措施项目费中。综合考虑了与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项目的交叉部分,不包含高大支模监控、基坑监控及BIM施工模型等费用。此费用只作为计算增值税的基础,不作为计算其他费用的基础

  四、施行时间。本计取办法2025年  月  日起施行。2025年  月  日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投标文件的工程项目,仍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